导 读
1、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2、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招录青年就业见习岗的公告。
3、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保险局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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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乡镇财政所
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全额事业编制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聘用的编外人员(教育、卫健、公安系统除外)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到我县乡镇财政所工作,现将本次遴选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遴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遴选名额和信息发布
迁西县乡镇财政所专技岗位10名。2019年7月9日在迁西县人民政府网、“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ldjgovcn)、“迁西县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finance)”发布遴选信息,公布遴选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遴选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通过迁西县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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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迁西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额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或由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并办理聘用手续的编外聘用制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公益性岗位工资等其他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至2001年7月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遴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非我县全额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或编外聘用制人员;②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人员;③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迁西县乡镇财政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一)报名日期:2019年7月11日至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迁西县财政局(地址:迁西县凤凰东街6号)。
(三)报名时除携带《报名登记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材料;③属我县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编制卡片、签订的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④属我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的需提供签订的迁西县编外聘用制人员聘用合同;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本单位盖章确认。
(四)经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
考试形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2:1,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如比例小于2:1,则采取面试形式。笔试或面试均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笔试共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情况而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或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的、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时间较长的、曾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且受表彰级别较高的。再有并列一并进入体检。
如果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公示、聘用
(一)考察
考察由财政局组织实施。按照《遴选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迁西县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导致拟聘用人数小于计划招聘数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财政局组织定岗,由考生本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定岗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编制性质及工资待遇标准保持不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迁西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561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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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招录青年就业见习岗的公告
按照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拟招录部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
一、岗位设置
拟招录见习岗位人员15名,文秘、汉语言文学、财会、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工程、计算机类专业优先,具体部门岗位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分配。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报名条件
1.离校2年(2018、2019)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18岁-24岁失业青年。
三、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招录满为止。
四、待遇
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为每月1650元,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五、申报资料
报名时须填写《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编号均可)。
六、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沟通能力较强,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报名意向可自即日起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先行登记。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315-7165128
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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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保险局
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就业服务部门批准,我局现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未参加过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
8、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就业见习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
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保险局204室(丰润区新丰路18号)。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有纸质版的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的提供电子版编号。《就业创业登记证》证明信的办理: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4、职业技能证书和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
5、就业服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局将组织人员对高校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培训合格的进行聘用,并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1、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择优聘用,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2、我局为就业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3、我局为就业见习毕业生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就业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出具《唐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书》。
咨询电话:0315-2422100(仅限工作日办理)
联系人:谷孝朋
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保险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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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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