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员、物业上岗证、物业项目负责人、物业项目经理。。。。物业行业证书这么多,是不是有点傻傻分不清?今天我们为大家梳理物业行业的物业管理方面相关证书的情况。
1.物业管理师: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是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的职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出题、人事部监考,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分四科:《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管理实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事部、建设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物业管理员:
劳动部门所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只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了配合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颁布了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2006年,物业管理员系列的物业管理师暂停考试。
持物业管理员证书人数约30万。
3.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006年前,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评定资质、注册、年检和创优达标等均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全国范围通用。
2008年后规划到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由此单位调剂培训相关知识及其结业证书颁发。
建设部干部学院、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全国房地产深圳培训中心、全国房地产上海培训中心、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
4.朱老师针对以上情况综合概述:
物业从业人员大多数考证无非就是职称评定,升职涨薪,职业技能认定或者是应付检查用的,那么证书含金量成为很多学生的一个疑问。
自从2010年物业管理师国家直接取消过后,那么物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无非就是一些行业证书,相对含金量及其知名度来讲,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的证书毋庸置疑是第一。